关于做好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哲学社会科学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0浏览次数:48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科联通〔2015〕12号)要求,现将公司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首先由各个学院推荐人选,然后学校再遴选上报。教师人数1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1-3名候选人,其中45岁以下的不得少于50%;教师人数1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中45岁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请各申报人填写《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辅证材料复印件统一交科研秘书于6月12日前送科研部314办公室。


   附:《关于做好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科联通〔2015〕1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文件精神,打造一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优良学术道德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创造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等单位决定联合实施我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哲学社会科学类共评选100名。其中各部属高校申报人数不超过10名。
  二、入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德才兼备。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思维敏捷、眼界开阔,熟悉并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有较强的超前意识,勇于创新,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意识强,能够积极发起或参与同行组织的学术前沿问题讨论。
  (四)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或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等副高以上职称。
   (五)作为主要完成者的学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三、培养措施
  每批培养周期为3年,主要培养措施有:
   (一)在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湖北省思想库课题、“中国调查”项目立项上,优先考虑工程入选者。
   (二)搭建交流、调研平台,邀请和安排工程入选者参加湖北发展论坛、湖北青年学者论坛、社科专家市县行、社科“走出去”工程等学术研讨和决策咨询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省内外媒体上对入选者及其成果进行宣传展示。
   (四)推荐工程入选者到上级单位或基层挂职锻炼。
   (五)作为社科类社团相关职务的优先推荐人选。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校(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评选办公室。申报人单位在市州的,由市州社科联集中报送。
   (二)资格审查。评选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业务成就、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
   (四)确定名单。评选结果报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入选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实施该项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该项工程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专门部署,确定专班专人认真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把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各在鄂高校、科研院所等负责本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各申报人需要填写《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表》(见附件,也可在湖北社科网www.hbskw.com下载),各推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条件和标准推荐并签署意见。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45号省社科联办公室。
  联系人:许巍  杜万忠
  联系电话:027-87250773   027-87839901
  电子邮箱:hbsskl403@163.com

  附件:《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表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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