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更好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现向社会征求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国家重点课题指南的意见。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此次推荐选题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重点项目选题的拟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国家需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针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选题。
2.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助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3.为避免重复立项,凡近年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学重大攻关课题的选题(附件2),不再推荐。
4.请拟推荐选题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于2015年1月26日前,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快速办理发给科研部(联系人:赖思源),由科研部汇总后统一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