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七天。
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员工课堂教学安排
10月1日(第四周星期三)到10月7日(第五周星期二)本科课堂未安排教学任务。9月28日(第四周星期日)和10月11日(第五周星期六)本科课堂相应无教学任务,按照正常周末执行放假安排。重修课堂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员工。
教 务 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